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东至县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央督导组工作要求,坚持边打边治边改边建,强化制度建设,突出长效常治,持续推进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强化政治引领,加强组织保障。积极履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责任人”责任。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扫黑除恶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均实行县委、县政府“一把手”任组长的“双组长”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定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研究专项斗争重大问题。
强化责任落实,压实领导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县与乡镇、成员单位签订《东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书》;建立《县领导联系督导乡镇部门专项斗争工作制度》,分头包保责任乡镇专项斗争工作;落实《县领导扫黑除恶谈心谈话制度》,就专项斗争重大问题县委主要领导督导督办;落实县四大班子领导“一岗双责”,既抓分管领域具体事务,又抓分管领域扫黑除恶工作。
强化精准铲根,深化打财断血。打深打透,除恶务尽。成立东至县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清财专班”,对黑恶涉案人员涉案财产同步查清、同步起诉、同步审判,对涉黑组织“打财断血”,坚决摧毁涉黑组织违法犯罪经济基础。目前已审结黑恶案件罚金、没收车辆、房产、公司股份等财物已基本执行到位,其他在执行财产,均在有序处置中。
强化线索核查,确保见底清零。紧盯问题线索,深挖彻查。建立《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分流交办机制》;成立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查结线索复核督办工作领导小组和复核督办工作专班,对每起办结线索进行认真复查复核;制定《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工作机制》,将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归口办理。建立定期调度、督促检查等工作制度,对 “零线索”或办理进度迟缓的地方和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目前,中央督导组交办件、省委调研组交办件已全部查结,市、县级线索查结率达91%以上。
强化信息共享,着力破网打伞。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打击。建立《重大案件会商机制》、《线索信息共享机制》、《扫黑除恶线索移送机制》,成立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专家会商组、“涉黑恶案件会商专家库”,实行重大案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组织会商,确保案件不拔高、不就低。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三查”会商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线索快速移送处置机制,对涉案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及时移送纪委监委依纪依规查处。
强化综合治理,推动标本兼治。清理源头,整治乱点。在黑恶势力易于滋生的工程建设、资源环保、交通运输、市场流通等行业领域,切实加强日常监管。落实“三书一函”制度,对主管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工作提醒,并督促整改到位。建立《部门齐抓共管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圆满解决城区菜市场搬迁、“马自达”乱点集中整治等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
强化组织建设,铲除黑恶土壤。着力治本,固本强基。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大力开展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活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书记主责主业意识。开展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持续抓好村级班子补齐配强工作。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村“两委”班子成员全面清理并及时配齐配强。建立村干部调整县级联审机制,出台《东至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管理档案,加强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进入决战决胜的最后阶段,全县上下将紧扣专项斗争三年为期总目标,紧盯各项重点工作不放松,着力推动长效常治,谋划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确保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王家利 童方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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