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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法院调审并重实质化解物业类案纠纷

发布时间:2022-10-19 16:36 来源:贵池区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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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以来,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构建“社会调解在先、法院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多元解纷模式。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快速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物业服务类型纠纷案件明显增多,此类矛盾既关系百姓安居乐业,也涉及企业生存发展。贵池区法院多措并举,坚持物业纠纷源头治理与高效裁判并重,2022年上半年共新收物业类纠纷案件409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2%,成效明显。

区分类案难易,加大调解力度。贵池法院受理物业纠纷案件后,细分纠纷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一是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物业费类型纠纷,此类纠纷中原告是提供物业服务的公司,被告是接受服务的小区居民,个案矛盾较小,特别是批量案件反映的矛盾焦点较为集中,该院安排速裁团队法官助理先行开展电话约调,集中调解,使类似矛盾得以集中消化。二是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居委会等之间因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公共维修基金等问题引发的物业类型纠纷,此类纠纷影响面较大、案情较复杂,容易引起社会关注,该院则先行将案件委派到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街道办等基层治理单位,并安排速裁庭法官同步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借助基层多元力量共同开展纠纷化解,有力促进地方社会稳定。

整合调解力量,共促纠纷化解。今年5月中旬,该院邀请辖区内的物业主管部门、物业协会、各街道居委会等,就物业纠纷案件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开展座谈会,尝试探讨通过创新机制、创新举措等方式,与多部门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加大物业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力度,提升诉中和解占比,促进自动履行,以期实现此类纠纷诉讼、执行案件数量的整体有效降低。

统一适用程序,缩短审理周期。对于前期调解未果的案件,该院及时转入诉讼程序,经审查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相关规定的物业纠纷案件,立案阶段进行繁简分流,交由速裁团队,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因物业纠纷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大多位于物业所在地,前期调解工作中对当事人基础信息的掌握也便利了送达工作的开展,因此物业纠纷案件立案后,诉状副本基本可1日送达,特别对于批量物业纠纷案件,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判决,大大缩短了诉讼审理周期。经统计,今年上半年,该院物业纠纷案件的平均审理期限仅17天。

类案同案同判,力促自动履行。物业纠纷同案同判的尺度,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在发生类似纠纷时,参照生效判决自行达成和解。同案同判的类案办理模式,提高了物业纠纷案件的整体审判质效,也为该院其他类案的办理提供了可参考模板。经诉讼调解、判决后生效仍未履行的批量物业纠纷案件,该院依据被告实际履行情况,结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具体内容,向当事人释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的各类执行方式以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的负面影响,同时告知同类案件的自动履行、强制执行情况,力促相关当事人自觉、自愿履行生效裁判内容。经统计,今年上半年,该院物业类纠纷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90%左右。

组织专业培训,重视调解宣传。为提高调解人员的专业能力,该院不定期组织调解员、法官助理开展物业纠纷专项工作培训。建立微信工作群,统一转发上级法院安排的工作培训链接,通过腾讯会议,线上学习物业纠纷调解技巧。开展速裁团队法官与物业纠纷调解员工作交流会,通报最新物业纠纷案件调解、审理情况,针对调解员反馈的物业纠纷新问题,法官及时给予法律适用、调解工作指导。组织干警利用节假日到各个社区,全面宣传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现场答复企业、群众咨询,详细介绍诉前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以及该院物业纠纷诉调对解工作的开展情况,引导企业、群众合理表达诉求、优先选择和接受线上线下非诉解纷方式。

推动多元调解,让物业类案矛盾化解更接地气;依法高效审理,让物业类案纠纷裁判不失正义,贵池区法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全力做好此类纠纷的实质性化解,积极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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