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27日,在前期省检察院调研督导的基础上,池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祖旺率队先后赴青阳、东至、石台三地基层检察院,就检委会规范化运行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检查。三地检察院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分别参加调研活动。

调研组以问题为导向,每到一地,首先查阅该院检委会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对照有关文件和最高检通报内容,详细了解检委会组织结构、议题确定、会议程序、文书制作、决定形成及执行等方面的情况,在听取相关汇报后,就调研检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足现场予以反馈。
黄祖旺在调研中强调,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检委会作为人民检察院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工作议事决策机构的定位,健全和优化人员组成,抓实例会制度,确保运行常态化;要明晰检委会讨论决定案件和事项的范围,加强议题统筹和层级把关,保证上会议题精准化;要严格会议流程和意见发表程序,加强检委会决定的执行和督办,坚持办案全流程“网上”流转,加强检委会办事机构建设,推动运行规范化。
期间,黄祖旺还对各院检察理论研究、检察建议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就检察理论研究工作,他指出,要将该项工作融入日常检察办案,强化领导示范引领,挖掘和发挥业务骨干作用,进一步完善相应配套机制,逐步增强做好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自觉。关于检察建议工作,他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增进与有关单位的协同共识,切实推动全市检察建议实现量增质提。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