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石云硒泉饮品有限公司与石台县仙寓板材有限公司在石台法院六楼会议室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石台法院通过府院联动机制召开会议并出具“会议纪要”,让受让企业吃下了“定心丸”,成功促成了此次破产企业资产处置,保障了破产案件的稳步推进。
2021年1月7日,石台县仙寓板材有限公司因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法向石台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破产清算受理后,指定了安徽九华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在推动该案破产清算过程中,管理人对公司名下的房产、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进行了评估拍卖,因破产企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毗邻秋浦河湿地公园,地方政府要求在拍卖公告中明确,受让企业资产发展应符合湿地保护及环保规定,投资业态及投资额符合地方政策等具体限制要求。2023年3月份,意向投资人前来洽谈收购事宜,因破产企业资产多为无证房、无证土地使用权,投资人担心购买后,房产能否顺利办证以土地使用权能否挂牌出让等问题存在诸多疑虑,为打消投资人的疑虑,管理人向县法院报告请求召开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协调解决投资人担忧的相关问题。收到报告后,我院即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向县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4月6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钱叶勇持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县法院、仙寓镇政府、县自规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招商服务中心、管理人、投资人等参加了会议,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相关责任单位在收购后做好买受人项目落地工作,至此让买受人无后顾之忧。4月20日,双方在法院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至此案件进程得以有力推进,切实提高了企业破产司法处置效率,解决了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难的问题,得到了债权人及管理人的一致认可。
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力举措,石台法院始终把府院联动作为办理破产案件的金钥匙,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准确把握司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法院司法能动性,全力做好破产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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