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植法治根基,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服企惠民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法治体检等活动,参与村务协商、提供法律服务200余次。开展法治乡村创建,实施法治宣传阵地提升工程,建成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书屋等宣传教育阵地200余个。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法治队伍建设,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省级13个,市级43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51个,培育和选聘“法律明白人”747个,“守法示范户”140余个。
立足平安稳定,推进综合治理。立足平安稳定,推进综合治理。树立“大调解,大服务”理念,建立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组织266个,成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5个,实现综合调、专业调、村居调协同发展、调解全覆盖。注重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打通“诉调、警调、访调”对接渠道,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一体化联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机合,全方位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和隐患1154 起。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动态预警发布制度,推行“智格网”运行,有效提升风险隐患研判。
持续放权赋能,坚持依法治理。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将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领域等部门的254的执法事项赋权至乡镇。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公开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岗位培训制度,组织155名基层执法人员参加执法培训考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