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听证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全程参与和评议。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胡军介绍了基本案情、出示调查证据并阐述了对袁某某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自首、积极退赃、获得被害人谅解等量刑情节进行了分析,建议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犯罪嫌疑人袁某某在会上自愿认罪悔罪,并表示会在日后的企业管理中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做好企业合法合规的管理工作。
听证人员就职务侵占罪的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最终,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犯罪嫌疑人袁某某作不起诉处理。
下一步,九华山风景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检察听证工作,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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