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平安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现场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3-08-10 09:01 来源:市检察院 作者:鲍王军 汪敬阳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助力防范和化解安全生产领域重大事故风险。8月1日,池州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市检察机关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现场会。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汪敬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区院分管副检察长、公益诉讼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院第五检察部传达学习了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专项监督活动进行了统一部署。石台县检察院介绍了燃气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的经验做法,并现场演示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工作原理。各县区院立足石台县经验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座谈。

就进一步扎实推进全市燃气安全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汪敬阳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燃气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全市公益诉讼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燃气安全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以石台县办理的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监督案件为切入口,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把专项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深入调查研究,确保精准监督。要聚焦燃气生产、运输、使用等重点领域,深入摸排线索,在调研基础上,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要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联系配合,在明确监管重点、明晰监管责任、明确整改目标的基础上,灵活运用诉前磋商、诉前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整改,符合起诉条件的坚决提起行政或民事公益诉讼,充分发挥“调研报告+检察建议”的形式,精准开展监督。

三要强化监督质效,培育典型案例。借力“府检联动”机制,形成共治合力,切实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将依法履职贯穿于问题线索处置全过程,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规范精准。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紧盯持续整改效果,确保监督质效。通过个案办理开展类案监督,以点带面,加强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加强典型案例的培育意识,办理一批典型案例。

会后,借助“消防+检察”协作机制,各县区公益诉讼部门将邀请消防部门参与,深入到各辖区的燃气企业、燃气站点、餐饮商户、农家乐、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为期10天的实地调查,摸排燃气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过渡,为全市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