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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检察:长江禁捕 我们亮出成绩单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1 来源:市检察院、贵池区委政法委 作者:俞双慧 葛东凯 章全民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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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作为我国"淡水鱼类的摇篮", 也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我国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十年禁渔”是保护长江母亲河和修复生态环境的必然举措,自该计划实施以来,贵池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渔业资源守护者,依法惩治非法捕捞行为,多方位多举措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立足案件办理 惩治违法犯罪

贵池区检察院统一办案标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

2020年以来,共受理非法捕捞水产品一审公诉案件47件73人,向贵池区法院提起公诉27件41人,作出不起诉16件26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3件3人,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件10人,批准逮捕4件9人。

加强法律监督  筑牢“禁捕”防线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贵池区检察院针对发生在长江流域使用禁捕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环境资源的行为,主动提前介入。2020年以来,贵池区检察院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案件15件22人。

如吴某某、俞某某等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建议移送后,贵池区检察院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贵池区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多措并举修复生态环境

贵池区检察院坚持惩罚与教育并重的理念,明确修复责任,对主观恶性小、捕捞量少、经济条件差的侵权人让其无偿公益劳动替代修复生态环境;对使用“电、毒、炸”手段或“绝户网”等对渔业资源危害较大的非法捕捞行为,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公益诉讼赔偿金。2020年就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要求侵权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合计5.1万余元。

加强普法宣传 提升群众保护意识

贵池区检察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通过检察院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听证、“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长江十年禁捕宣传,不断提升群众保护长江渔业资源的意识,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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