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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塘垂钓意外身亡起纷争
诉前多方联动调解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3-10-07 15:33 来源:东至县委政法委 作者:王彬 阮文生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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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东至县法院昭潭人民法庭与龙泉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高效联动,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因池塘钓鱼意外溺水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案件,及时妥善化解矛盾,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有力维护了当事人权益,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同时也赢得了周边村民的广泛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年9月,张某趁夜里无人,到同村汪某、龚某、曹某共同承包的鱼塘钓鱼,期间张某不慎溺水身亡。张某死亡后,家属情绪悲痛,以鱼塘经营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疏于管理义务为由,要求各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丧葬费等费用约8万元。

该纠纷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过程中,因各方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死者家属情绪异常激动。龙泉镇政府立即联系昭潭人民法庭,法庭了解案件情况后,考虑到直接进入诉讼程序,双方针锋相对,可能会激化矛盾,不利于案件的化解。9月26日上午,昭潭法庭与龙泉镇司法所、派出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调解小组共同进行二次调解,尽可能地缓和矛盾、妥善解决。

调解过程中,为查清案件事实,昭潭法庭叶法官调取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深入事发地调查,走访镇村等有关人员了解事故发生经过,最大限度掌握案件的真实情况。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在调解依法有理有据的基础上,确立了调解思路及策略后,调解小组来到村委会,召集了当事人进行一对一调解。

调解小组从死者家属角度出发,耐心安抚死者家属情绪,分析本案的事实情况及法律关系,让家属能够理性对待该起纠纷。同时,积极做好同村三名被告的工作,引导他们多体谅死者家属的悲痛情绪,并详细分析他们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多方配合下,经过五个小时的耐心开导及释法说理,张某家属情绪得到缓和,汪某、龚某、曹某三人也自愿承担起赔偿、补偿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签署了调解协议,一场因人身伤亡引发的纠纷就此圆满化解。

法官后语:近年来,垂钓逐渐成为人们备受喜爱的户外运动之一,人们在户外垂钓时,务必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远离高压隐患区域,切不可掉以轻心。生命没有重启键,再多的经济补偿也弥补不了一个家庭的破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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