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你是初犯、偶犯,积极退赃,挽回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对你判处有期徒刑并给予缓刑考验。”
“我愿意接受法律处罚。”
这是贵池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盗窃案的认罪认罚现场对话。
张某在贵池区经营一家美容店,偶然的一次,他看到客人的车钥匙摆在桌面上,而客人正在进行脸部保养,一时间,张某起了贪念,拿走车钥匙盗窃了车内现金1万元。事发后,警方找到张某,张某最终将盗窃的赃款全额退还。对于张某的盗窃行为,检察官依法认定其构成盗窃罪既遂,并结合他的犯罪情节,从宽处理,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给予缓刑考验。这种处理方式既打击了犯罪,保障了被害人权益,同时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2023年以来,贵池区检察院始终把守护居民财产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侵犯财产类犯罪,共办理盗窃罪、诈骗罪等传统方式侵财类案件98件132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新型网络侵财类案件69件116人,同比增长57.97%,挽回经济损失共计20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和居民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贵池区检察院始终与侦查机关保持紧密的沟通,不断提升警检协作办案质效,保障案件快侦快办,将严厉打击犯罪,保障居民权益落到实处。2023年5月,贵池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以黄某某为首的13人电信网络诈骗一案,黄某某等人以广东某地区租赁屋为窝点,通过发送带有病毒的链接,获取被害人信息,并利用私密信息对被害人亲属进行诈骗,该团伙分工明确,被害人涉及池州及其他多个省市,涉案资金巨大,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为办理该案,承办检察官多次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就事实认定,证据固定等提出侦查取证意见。目前,该案13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在办案中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大,累犯及犯罪后拒不认罪认罚的案件,坚持当严则严,该捕即捕。对于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的以及涉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案件,精准把握法理情相统一,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追赃挽损,守护民生。追赃挽损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始终保持应追尽追,能追尽追的原则,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坚持释法说理,对于主动退赃退赔的嫌疑人,在依法依规基础上,适当酌情从宽处理。在多起案件中,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多措并举的努力,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切实保障了群众的财产利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打防并举,标本兼治。做好普法宣传工作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抓手,贵池区检察院采取线上+线下的双重宣传方式,依托两微一端平台,发布以案释法的普法视频、文章,提升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同时,检察干警进社区、进村庄、进校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页,现场解说等方式,开展预防诈骗法治宣传,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0余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不断提升群众防骗“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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