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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司法局“四重四严”依法拧紧重大行政决策“阀门”

发布时间:2024-01-03 14:51 来源:市司法局 作者:李梦云 姚文华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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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制度,严规则。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专项方案,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动态管理机制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依法公开;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实施评估办法,定期开展事前事后评估。

重程序,严落实。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程序,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做好社会影响重大的决策事项风险评估,提升决策科学性。2023年,开展专家论证25场,风险评估15次,召开征求意见会30余次,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余次。

重实质,严审查。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强化外脑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权限、程序和内容审查,提高审查质量。2023年,共审查重大行政决策31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300余条,按时接收率100%,即时办结率100%,采纳率100%。

重指导,严督察。将重大行政决策纳入法治政府考核不定时线上线下督察,通报问题,及时整改。制定合法性审查工作规程,做到提交集体审议决定前审查与发文前审查相结合,集体审议前审查与审议后有重大修改的再次审查相结合,发文前合法性审查与发文后备案审查相结合,形成全流程、全环节的合法性审查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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