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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举措”优化法治营商“软环境”

发布时间:2024-03-05 16:34 来源:东至县委政法委 作者:施舒玲 汪延敏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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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项行动。以政法机关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为抓手,明确措施、责任时限落实清单化管理。定期专题部署,开展百日攻坚,细化任务分工,创优护企环境。

搭建两个平台。深化“府院联动”,共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议5次,共商破产处置难点堵点问题6个。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帮助企业重获新生,加强“执转破”有效衔接动对接东至经开区、大渡口经开区,推动26户“僵尸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共盘活企业闲置资产13亿元,盘活闲置土地30余万平方米、房产63万平方米,协助东至农商行办理抵债资产过户房产3.84万平方米、林权300亩,有效释放市场要素。健全“府检联动”,县检察院与县工商联共建联动机制,共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5次。

创新三项机制。推广容缺办理机制。全面推广涉企业务“容缺办”经验做法,新增14项容缺受理清单,让企业在次要材料欠缺、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先行办理。共惠及特种行业企业16家。建立惩戒宽限机制。慎用司法强制措施,对于决定采取惩戒措施的,采用“给予合理的缓和期限”“执行分批履行计划”“活封活扣”“预处罚”“限期合规审查”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实施企业信用修复活动,细化信用分级惩戒,引导企业从“要我履行”变为“我要履行”,共帮助12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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