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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3集体、4人荣获全国表彰

发布时间:2024-04-09 17:05 来源:池州市传媒中心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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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司法部在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表彰300个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450名先进个人和698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944名先进个人。我市3个集体和4名个人荣获表彰。

  

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青阳县司法局、池州市九华公证处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程洁、石台县丁香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陈兆曼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秋江司法鉴定所机构负责人张长银、池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综合部负责人洪梦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近年来,我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产品,扩大法律服务供给,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五免助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推行法律援助“证明免交”,实行经济状况诚信承诺制,精简申请流程,最大程度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据统计,2023年我市每10万人法律服务供给总量位列全省第一方阵。其中:法律援助办案量205.68件,位居全省第一;仲裁受理案件数93.71件,位居全省第一;公证办件量739件,位居全省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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