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雨是春天的最后一个节气。绚烂的春光脚步匆匆,提醒我们不负时光、珍惜韶华、砥砺奋进。
4月19日下午,全市法院一季度审判数据分析会商会议召开,通报一季度基层法院各条线审执质效、营商环境指标数据及裁判文书阅核、“四类案件”监管等重点工作,听取基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汇报,研究案件比、一审裁判被改判率等重点指标质效提升措施,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认为,一季度,全市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诚履职、锐意进取,审判执行质效取得新成效。在设有区间值的19项指标中,池州市有9项优于合理区间,7项处于合理区间。在可查询排名的23项指标中,全市法院有6项排名全省前5位,市法院有13项排名全省前5位。
会议强调,审判管理数据是审判执行质效的“睛雨表”,也是“易碎品”,必须要一以贯之、常抓不懈。
一要切实更新理念。要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大管理观”,主动践行能动司法、人人有责、常治长效理念,全力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要主动锐意进取。要聚焦关键指标数据,深入分析研究一季度审判管理数据,厘理数据之间的内容逻辑联系和相互制约关系,找准数据劣于合理区间的主客观原因,着力锻长板补短板,努力推动更多指标数据处于或优于合理区间。三要做足做实调解。要充分发挥调解对于提升审执质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独特优势和作用,深耕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解决,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以调解实效助推审判质效提升。四要压实压紧责任。要落实定期分析研判会商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落实“四类案件”监管、院庭长阅核制,强化结案管理、案件评查和条线联动,努力做到数据更优、效率更高、效果更好。
市法院分管领导、审判管理、业务庭室负责人及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审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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