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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引领司法救助架起为民服务“连心桥”

发布时间:2024-09-13 14:48 来源:贵池区委政法委 作者:撰稿人:李朝旸、徐诗雨,审核人:朱丹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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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政府,感谢国家有这么好的政策,帮我申请了这笔司法救助金,对于我们整个家庭来说,无疑是困境中的一缕希望。”近日,当听到自己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案件得到司法救助,成功领取司法救助金16万元的村民J某某含泪哽咽。

近年来,贵池区梅村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推深做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完善救助渠道、规范救助流程,累计帮助因案返贫、因案致困的群众共计申请救助金约36万元以上。

“纾困解难”为先,解燃眉之急

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梅村镇J某某一家陷入了无限悲痛。事故发生后,J某某造成颈椎爆裂性骨折高位截瘫四肢瘫痪伴大小便功能障碍,需要完全依赖护理,由于被告家庭经济状况十分困难,无财产可执行,导致法院判决的134万余元赔偿金一直无法兑现。

“出事故的当年母亲就查出患有胆囊癌,花费6万余元;父亲需要全天照顾自己不能出去工作,年幼的女儿更是还在上小学,种种费用更是压得我喘不过气来。”顶梁柱的倒下,母亲的患病,令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

2022年12月,梅村镇政府了解到具体情况后,认为J某某十分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条件,于是立即决定对J某某展开救助帮扶,帮助其向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申请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在收到救助申请后,贵池区人民检察院立即开启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经多方审核后决定给予J某某共计16万元的司法救助。

防止返贫”为本,谋长远之效

司法救助关乎民生,立足于当前解困是必须,着眼于长效保障更是必要。梅村镇党委、政府在拓宽司法救助广度和深度,帮助救助对象申请司法救助金之外,还联合民政、教育、妇联等多部门建立了帮扶链条,从低保、就学、就业、医疗等多角度为救助对象采取救助措施,对司法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根据其家庭具体情况,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针对化社会救助措施,以便提升救助效果,形成多元化救助模式。

2022年10月,梅村镇人民政府按照常规流程,帮助儿子被人抢劫杀害的G某某向池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到91341元的司法救助金。2008年案件发生后,G某某儿媳了无音讯,丢下一岁女婴给G某某夫妇抚养至今,而案件被告无财产可执行,导致法院判决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29万元一直无法兑现。

为了照顾孙女,年逾六旬的G某某只好外出打工赚取薪资用来维持家庭开支。随着小G一天天长大,G某某夫妇身体也每况愈下。近年来,G某某患上了股骨头坏死、左髋关节骨关节病,行动不便,无法外出打工;G某某的妻子患有心功能不全,只要进行轻微体力活动就会呼吸困难,体力活动受限,一家人靠着低保等勉强度日。如今孙女面临高中升学,种种费用使其倍感无力。

由于G某某一家申请到的司法救助金对于后续长远生活来说仅仅只是“杯水车薪”,为使因案致困的一家人得到长效救助保障,免去其后顾之忧,梅村镇党委、政府联系到妇联机构和教育部门,帮助小G每学期享受助学金、雨露计划,帮助其定性为事实无人抚养孤儿,使其每月可领取相应补助金直至成年,G某某夫妇享受二类低保和养老金等政策。除此之外,其所在村委会,对于G某某夫妇的生活保障和医疗等方面,尽可能的帮助,从而为其减轻家庭负担。

“定纷止争”为要,建久安之基

为进一步做到精准救助,梅村镇党委、政府主动作为,化“救助被动”为“主动救助”,积极帮助因交通事故重伤的W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共计11万元,成功化解交通事故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

W某某自发生交通事故以来,治疗花费巨大,其本人又孤身一人,仅有兄弟姐妹可以依靠,肇事者家庭同样十分困难,无能力支付相关医疗费用也无力执行法院判决。事故发生后W某某病情危急,共花去各项医疗费30余万元,加之对相关政策的不理解,促使W某某兄弟姐妹一度产生负面情绪,多次将W某某推至相关部门进行滞留、信访,不利于W某某的救治及该案的化解。梅村镇党委、政府摸排到具体情况后,高度重视,在案件发生前期即多方协调,筹措了部分资金,为其办理一类低保。同时为确保W某某得到及时救助,镇党委、政府连续两次组织职工为其进行水滴筹捐款、扩大救助范围,并联系多部门宣传救助,不仅帮助申请交警部门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开展临时救助、冬季救灾,也在司法局的指导下为其申请法律援助。案件判决后,便立即着手为其进行司法救助申请程序,顺利帮助其摆脱当前困境。

近年来,梅村镇党委、政府主动作为,结合基层治理工作,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群众痛点难点等问题,结合司法救助工作,高效率、负责任的帮助申请救助案件背后又苦又难的家庭,帮助每一个因案致困、因案致贫的家庭走出阴霾,让基层治理工作走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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