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全面落实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权责明晰、统一运行”原则,整合执法力量、下移执法重心,在15个乡镇全面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基层“小马拉大车”的问题。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执法导航”“首违免处”等举措,基层治理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信息化、柔性化水平明显提升。
整合执法力量,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组建执法大队。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转”的原则,整合行政部门派出站、所、队等资源,在乡镇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重点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城乡建设、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推进综合执法,以乡镇名义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监督检查权,基本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目前核定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编制107个,在编人数90人。划分执法网格。各乡镇以行政村为单位,以实体化网格为基础,以新媒体平台为支撑,划分执法网格,大部分村组已整合环长、河长、林长、路长等工作职能,组建村级“多长”执法巡查工作队,执法队员同时是网格中巡查员,负责日常巡查、线索上报等执法辅助工作,实现日常巡查与执法办案的无缝对接。对网格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当场依法处置;对不属于属地管辖的问题,及时流转到有关责任部门处理。强化执法联动。坚持乡镇与县级部门执法联动和协调衔接机制,推行“乡镇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乡镇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无法独立解决的复杂事项、突发事件及属于县级管理权限内的问题线索,由乡镇向县级部门“吹哨”,县级部门快速响应“报到”,协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乡镇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截至目前,乡镇已办理行政执法案件25起。
坚持赋权赋能,编制“一张清单”管执法。编制赋权清单。结合乡镇日常行政管理实际,按照“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编制《乡镇承接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目录》,赋予各乡镇15个县直部门254项行政执法权限,其中:行政处罚233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许可7项、其他权力9项。实行一地一策。对已公布的254项执法事项,根据乡镇地域特点、高频执法事项,分乡镇建立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执法行为,按照适用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进行分类,使之具体化、明确化,实现精准指导。推行首违免处。制定《东至县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处实施办法(试行)》和《东至县行政违法行为首违免处目录清单》,会同县直相关执法部门制定出台免罚清单,公布“首违免处”事项179项,为柔性执法提供制度依据。与赋权单位签订确认书,通过明确赋权部门与乡镇综合执法的管理权限,厘清职责边界,做到“一张清单管权责”“清单之外无权力”。
规范执法体系,制定“一类标准”管执法。统一执法流程。编制发放《东至县乡镇综合执法工作手册》250本,提供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到送达执行、立卷归档的全流程格式文书,规范指导执法文书制作。提供《行政执法证据收集与运用指引(试行)》,指导执法证据收集运用。探索推行“执法导航”,优化高频执法事项简易程序案件流程管理、条款索引和案件录入功能,逐步实现一个系统办理全套执法流程。统一证件管理。对新入职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组织执法资格考试,对通过考试的行政执法人员,统一配发执法证件。开展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加强执法证件动态管理,对行政执法人员有岗位调整、退休、辞去公职;有被辞退、开除公职等情形的,严格落实证件管理制度。统一执法尺度。邀请省、市专家学者,安排赋权数量较多的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保分局、县应急局执法业务骨干,举办培训班,开展执法理论和实务培训,对行政执法流程、尺度等问题进行分析讲解,推进执法队伍适应综合执法需要。截至目前,举办培训班3期,覆盖乡镇执法人员466人次。
强化审核监督,完善“一套机制”管执法。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乡镇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案件会审机制。按照《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明确重大、疑难、复杂的执法案件会审范围、程序和要求,实行重大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决定机制,促使乡镇在办理复杂案件时审慎决策,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减少执法过错。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推动落实司法所执法监督职能,探索建立“乡镇+主管部门+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县司法局以案件评查为抓手,组织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联合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对查找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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