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东至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三年来该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了检察机关的具体工作。
2018年以来,县检察院聚焦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作用,通过党组会、领导小组会议、干警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指示批示及重要论述。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27次,贯彻落实上级部署,深化政治理论学习。
聚焦线索核查,确保深挖彻查。一是坚持将案件办理与查找“保护伞”线索相结合,发现线索及时移送处理。二是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开展“破网打伞”大排查及专项整治活动,共计排查、受理举报线索12条,均按规定及时移送。三是全力推动“线索清仓”,县扫黑办共交办核查线索12条,落实专案专人专办,保证线索核查质量,均已报结并回复。
聚焦综合治理,推进“行业清源”。对已经查处的涉黑涉恶案件逐案分析研究,对案件中暴露出的行业管理问题,先后发出14份检察建议,已收到13份整改回复材料。持续开展检察建议落实“回头看”,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聚焦整改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先后4次印发我院整改提升工作方案,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期限,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全力以赴“强弱项、补短板”,打好“六清”行动攻坚战和“五大会战”。
聚焦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结合“双提升”、脱贫攻坚战、“美丽乡村检察行”等专项活动,先后开展一系列专项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涉黑案观摩庭;通报涉黑案的基本情况及经验做法;邀请县电视台制作专题宣传报道;编发各类信息简报34篇,多方位宣传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
目前,该院涉黑涉恶案件共批准逮捕48人,不批准逮捕1人。提起公诉“6.02”涉黑案2件25人,其中追诉6人,另对9名被告人追加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提起公诉涉恶案件7件62人,其中涉恶犯罪团伙4个、涉恶犯罪集团2个;对涉恶案件2件24人,未予认定;提起公诉“保护伞”案件1件1人。(东至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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