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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交警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

发布时间:2023-02-27 10:04 来源:东至县委政法委 作者:李颜生 黄胜节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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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生效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东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提前谋划,广泛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在社区、商超、集市、村口等人员密集处,通过面对面讲解、散发宣传资料、聊家常、摆放《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展板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的认定标准、上牌登记程序、骑乘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严禁酒后驾驶等通行规定,引导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养成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习惯。

在单位、企业、机关,宣传人员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播放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警示片,以案说法,向企业员工详细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内容,教育引导他们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和停放规定,摒弃交通陋习,做到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在农村,民警充分发挥农村“大喇叭”收听便捷、传播迅速、覆盖面广的优势,结合季节特点与道路交通实际,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作为宣传重点,让村民朋友们在干活和闲暇之余也能听到《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内容,提醒重点事项,说明切勿驾驶改装、加装、拼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不要违规加装车篷、雨棚、车厢等装置,重点宣传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佩戴头盔、安全行驶、遵守法规等常识,强化对酒驾、醉驾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性宣传,消除群众对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酒驾、醉驾危害小、处罚轻的错误认知,进一步增强广大村民朋友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引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自觉抵制违规行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为了使《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家喻户晓,民警利用社会自媒体、警民议事群、运输企业、重点驾驶人等微信群推送《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内容、解读、群众关注热点等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微信群的广泛社会辐射作用,让《条例》传播更广,覆盖受众更多。

东至交警多措并举、全方位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让群众深入了解遵守《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前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舆论氛围,为《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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