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池区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不断探索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新领域,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通过在区林业、环保、水利部门设立“生态检察官工作室”,建立“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实现涉林、环保、涉河等领域线索移送、协同办案等方面信息共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提升保护质效。探索“刑事诉讼+公益诉讼”办案模式,拓宽公益诉讼案件来源渠道。2022年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8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4件,要求侵权人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及鉴定费140余万元,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落实诉前程序强化诉源治理。积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落实,依法助力多领域社会问题治理。2022年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4份,建议相关单位在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生产、环境污染等领域完善监督管理机制,防患于未然。
开展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主动作为。开展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专项监督活动,建议税务部门依法追征税款36余万元,有效的保护了国有财产安全。开展“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系列专项检察活动,督促修复林地、耕地50余亩,强化了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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