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一早,东至法院执行干警便奔赴40公里外的村庄,联合村干部化解一起农村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年逾86岁的檀大娘是本案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其60岁的三儿子檀某。檀大娘现有四儿一女,均成家立业,为何只向法院请求三儿子檀某每年给付赡养费?执行干警决定今天约檀大娘一家子好好唠唠。
“当年分家协议白纸黑字写好的,父母赡养问题与我无关,为什么还要找我要赡养费。”檀某说。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干警说。
“我给了赡养费,老娘就不能去打麻将输钱。”檀某说。
“给付赡养费是你的义务,打麻将是老人的娱乐,作为子女不能干涉过多,其实老人晚年老有所乐更是子女的福分。”干警说。
“我三哥三嫂不但不给赡养费,还阻拦老娘打麻将消遣,我们看不过去。”女儿说。
“他如果逢年过节看望老娘,我们兄弟也无话可说,毕竟都是血浓于水的亲情。”老大说。
“家丑不可外扬,我们都想一家子好好的坐下来聊聊。”老二说。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正好法院同志来了,把问题说开岂不更好?”村干部说。
“我认为老人更多的是需要精神关怀,平时多走动走动,包括兄弟姐妹都要常走动常沟通。”干警说。
“法院这个同志的话,我爱听。”檀某说。
谈话从屋里到屋外,从檀大娘家又到村委会。经过一上午的倾情沟通,终于就檀大娘的赡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申请的赡养费已按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本案涉家事纠纷,执行干警决定慎用强制措施,从亲情着手,用情理沟通,既防止了因使用强制手段激化矛盾带来的负面效应,又可以有效化解此类纠纷,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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