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至县胜利镇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在镇党委政府主导下,建立村民组、村委会、镇政府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开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新路子,积小安为大安,努力实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筑牢一级机制,确保小事不出组。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通过整合村民组长、“五老”等人员,严格按照“1+1+1+X”的模式完善网格队伍,全镇现有四级网络员93人,牢牢夯实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日常结合“双提升”及法治宣传、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作,落实常态化排查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网格员报告村分片干部,第一时间开展化解工作,努力实现“应发现、尽发现、早化解”的目标,做到“小事不出组”。
抓好二级机制,确保大事不出村。村一级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也是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是基层社会治理至关重要的一环。村级调处的主体是村支两委,各村民组调解不成的矛盾纠纷,网格员上报至村,由村综治中心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兼任)邀请村里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和部分村民代表参加,采取分头调解、个别谈心、集中调处等多种方式,必要时,也可邀请村法律顾问参与调解,促进矛盾纠纷在村级“调停和解”,真正实现“矛盾发现在小、问题处置在早、纠纷化解在村”的目标。
夯实三级机制,确保难事不出镇。对各村仍无法化解的矛盾纠纷,由村综治中心及时上报至镇综治中心(包含前期调解情况材料及村处理意见)。为确保全镇能够真正将各类矛盾纠纷防得住、化得了,第三级调解由镇联系村干部包保牵头化解,凡经调解能解决的,由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相关部门进行及时调处;凡涉及矛盾纠纷特别复杂的,涉及多个部门的,由镇综治中心上报信访联席会议研究化解方案,形成办理意见,由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多部门联动办理,必要时,可邀请行业人士、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人员参加,同时实行限期办结制度,明确规定调处期限。
东至县胜利镇实施矛盾纠纷“三级”调解机制以来,99%的矛盾纠纷能够在镇村得到有力化解,做到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工作推动在基层、情感融洽在基层,干群关系得到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2021年,荣获东至县“平安建设先进乡镇”称号;2022年荣获池州市“平安乡镇”称号;2023年上半年,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综合排名位居全县第一方阵,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辖区横洲村、联合村已连续12年获“六无村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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