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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法院力助S219公路改建土地征收

发布时间:2023-08-31 16:59 来源:青阳县委政法委 作者:芮钧 方霞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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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区域交通条件,优化路网结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S219线改建工程从青阳县新河镇蛤蟆岭向南至石台县六都处已依法审批建设征收,工程路线经过青阳县新河童埠圩区涉及征收及影响水面200余亩,该水面的发包单位与租赁经营公司因变更建设需要土地及补偿事项未达成一致,发包单位遂于2023年6月底诉至青阳法院。

法院查明,2022年7月25日,发包单位与承包公司签订水产养殖租赁经营合同书,约定将两块属地(730亩)租赁给承包公司用于水产养殖。现由于S219青阳蛤蟆岭至石台六都段改建工程建设,需占用本合同约定地计217.2253亩。发包单位与承包公司之间的水产养殖租赁经营合同书约定“国家建设及项目实施需占用经营方经营的土地,承租方必须服从…之情形,承包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予以服从,应当将S219工程路线所占用红线内、红线外及临时用地合计面积217.2253亩内的鱼塘和土地等及时清理、搬离,将鱼塘中养殖的水产品、放置的相关设施设备拆除并将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拆除。

法院工作人员了解到承包公司变更合同事项的顾虑,承包公司因水面由其他养殖户经营而发生的经济补偿问题难以解决,迟迟不肯与发包单位达成一致。由于S219改建工程系县重点工程,工程已全线铺开施工,案涉面积如不能及时处理,将会影响改建工程施工进度。为此,案件庭审后,法院工作人员及时联合新河镇司法所,通知相关人员到新河镇政府进行调解,经过调解承包公司答应积极与各养殖户沟通。此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电话与当事人沟通,分析双方的分歧,指出其中的利弊。终于在8月25日,双方就S219改建工程涉及的土地及水面移交时间、补偿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彻底解决承包公司与养殖户之间的分歧,8月29日,法院工作人员与县主管公司人员到童埠圩区现场向相关养殖户释明S219改建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对各养殖户的合法合理要求予以维护。通过调解,各养殖户现场表示积极配合移交涉改建工程土地及水面,承包公司与相关养殖户现场签订了终止养殖等协议。

青阳法院以积极的工作态度,深入实地的工作方式有力地化解了矛盾纠纷,为助力我县营商环境向更高、更好、更强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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