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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06 08:42 来源:市检察院 作者:钱翠翠 黄祖旺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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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池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先后召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联席会议。会上,检警双方通报了近期刑事案件办理、侦查活动监督等工作,就规范执法办案标准、加强刑事监督与配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实现了从“卷对卷”到“面对面”的监督沟通,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实质化运作。

个案监督到类案监督

针对全市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和故意轻伤害类案件情况,池州市检察院就类案办理存在的问题,以《案件信息通报》的形式,向池州市公安局提出类案办理建议。此外,东至县检察院针对本地赌博类案件办理情况,向东至县公安局发出《案件信息通报》。从提高类案办理质效,助推类案监督刚性落地。

1+1>2

为积极探索检警协作联动新方向,通过“1+1> 2”模式,推动检警同向发力。对实践中常见多发或适用法律不统一的案件,以个案为突破口,强化类案研判和咨询指导,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该机制实行以来,全市案件退侦率和案-件比明显下降,办案效率进一步提高。

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

加大提前介入力度,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办案经验丰富的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厘清侦查思路。全市检察机关在办理涉黑恶势力案件中,均派员提前介入,为高质高效审查起诉夯实基础。

办案质效和监督能力双提升

充分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定期不定期组织检警联席会议、案件会商、同堂培训,引导一线办案人员加强学习,加强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问题的研究,促进在执法理念、执法尺度等方面达成共识。组织开展岗位练兵、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活动,着力提升执法办案素能。

2021年12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先后全部挂牌成立以来,检警双方紧密协作、全面发力。池州市检察院与池州市公安局以《关于贯彻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为基础,细化制定《关于规范提前介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综合配套机制,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桥梁纽带作用,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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