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信息化核查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有效监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避免脱、漏管现象发生。石台县司法局“三举措”推动社区矫正“智慧监管”。
以智能监管平台为依托,规范手机定位核查。入矫时,与社区矫正对象签订《手机定位监管告知书》,将全体社区矫正对象纳入平台信息化监管,要求矫正中心、各所派专人每天在内网系统查看在矫对象的实时活动轨迹,查看是否有“人机分离”的情况出现。通过查看轨迹记录,研判分析社区矫正对象一段时间内的行动轨迹是否存在异常,在“不见面”的前提下,实现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实时有效监管。
以“在矫通”软件为支撑,推进实时定位打卡。要求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全面使用该软件开启每日签到打卡,由社区矫正中心每日调度通报,借助该软件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精确定位,有效避免“代打”“越界”等情况。另配合市局启用AI语音自动呼叫,实时汇报位置信息,不定时抽查位置以此增强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自律意识和服刑意识。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对象每日打卡率均在90%以上。
以与公安大数据协查为突破,研判矫正监管风险。自2021年石台县司法局与县公安分局联合制定《社区矫正信息协查衔接配合机制实施意见》以来,我局多次借用公安大数据平台等信息技术,核查全县社区矫正对象961人次,住宿及铁路、航空出行等记录200余条。通过核查比对,共排查出12名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外出情形,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罚,并在全体社区矫正对象中开展警示教育,以杜绝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侥幸心理,真正做到监管不留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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