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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之花”于新春绽放——池州中院举办全市法院调解业务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4-02-20 15:33 来源:市法院 作者:吴缁衣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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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解纷方式,被誉为“东方之花”。2月18日农历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池州中院举办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干警参加的全市法院调解业务培训班,开工即“拉满弓”“上满弦”,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精神状态,打好2024年全市法院调解工作“组合拳”,以诉源治理为抓手,赋能审判执行质效提升,全力推动池州法院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和保障池州现代化建设。

培训班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徐艳阳从“审判工作概论、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之间往返顾盼、在法律逻辑与社会价值之间往返顾盼、在辩法析理与案结事了之间往返顾盼、裁判文书的写作”五个方面讲授了民事审判方法和调解艺术初论。

同时,培训班还邀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教授、特聘研究员,青海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洁人老师,以“诉源治理背景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为主题,对新形势下调解工作的新要求、纠纷化解的理论基础以及调解技巧进行专题讲授。

本次培训内容紧贴实际,理论解读鞭辟入里,案例分析客观典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为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带来一场高品质、高水准的“知识盛宴”,对提升调解能力和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池州市两级法院将顺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标对表找差距、主动作为提本领、创新方法解民忧,全力打造具有池州市域文化特色的法院调解品牌,让“东方之花”在池州法院灼灼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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