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用林一行到池州中院调研营商环境工作,市营商办、经信委、发改委有关同志受邀参加座谈。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冬生参加。
座谈会上,池州中院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能动司法、解决执行难、完善破产机制、加强审判管理五个方面对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了具体汇报。并就企业信用修复、行政审判、便民诉讼服务、“执转破”以及如何落实《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进行了交流。
随后,市营商办对池州中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了发言,围绕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落实到位、成绩显著对市中院近年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强调,要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党的二十大关于“严格公正司法”重大决策部署,通过严格公正司法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站稳群众立场,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全面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强化公开和服务意识,通过形式多样的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维护司法公正,将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贯穿司法的全链条作业,重视个案公正、合理,力争“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秉承实事求是的态度,让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在个案实践中受到平等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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