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行为,东至法院执行力度不减、攻势不歇,5月15日至30日开展了“徽动执行”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重点对涉金融债权和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执行干警谋划在前、分组分片、雷霆出击,共出动干警12名,警车3辆,拘传被执行人14人,司法拘留3人,执行完毕6件,和解12件,执行到位50余万元。
拒不支付劳务费,预惩戒后忙还款
李某开办服装加工厂,欠张某等19人劳务费8万余元,张某等人向东至县人民法院起诉,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到期后仍未履行,张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李某经多次传唤均以各种理由未到庭。通过集中执行,依法强制传唤李某到庭,经执行法官多次做工作,李某仍表示无履行能力,遂决定将其送检后司法拘留。在执行强制措施的威慑下,李某终于转变态度,多方筹集到5万元,并与申请人就余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法院+村委会”,联动化解执行难
张某甲与爷爷张某乙(实际车主)因交通事故,需分别赔偿甘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二人均未履行。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详细调查发现,张某甲无法联系,张某乙年事已高,其妻子患有尿毒症,且系低保户,家庭经济困难,双方系同村人。执行法官遂联系双方所在村委会,村委会高度重视,共同努力,携手向双方分析利弊,申请执行人表示了解被执行人的家庭情况,在被执行人家属代为履行5万元后,放弃余款。
因甘某尚有一作为被执行人的交通事故案件未执结,该案申请人也系该村居民,执行法官趁热打铁,村委会工作人员继续发力,经协商由本案申请人代位领取2万元,自愿放弃余款。至此,三起案件在法院和村委会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化解。
拒不履行赔偿款,司法拘留没商量
因发生交通事故,乔某需赔偿王某各项损失2.2万元。执行立案后,乔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其到庭亦拒不到庭,一直逃避执行。执行法官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其有力配合下,依法将被乔某强制传唤到庭后,乔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遂依法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东至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扎实开展“徽动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切实推动执行工作提质增效,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果不断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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