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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枫桥式综治中心”,让群众“最多跑一地”

发布时间:2024-06-17 10:00 来源:东至县委政法委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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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是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和依法治理为一体的部门,是让群众说难事、为群众解愁事、服务群众办实事的前沿阵地”,其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近年来,东至县胜利镇聚焦“枫桥式综治中心”建设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本质,充分发挥综治中心职能作用,将综治中心打造成服务群众的“那扇门”。

“里子+面子”,标准建设绽新貌


  

“您只需到我们综治中心跑一趟即可,剩下的交给我们来处理......”5月6日,胜利镇综治中心副主任李炜接待来访群众热情地说道。

为进一步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及时处理群众“烦心事”,胜利镇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枫桥式综治中心”创建计划,将镇综治中心整体搬迁至服务大厅,聚焦“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的思路,按照“标识统一、标牌统一、门牌统一、制度统一、流程统一”的“五统一”标准,构建“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工作模式,实行与劳保、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合署办公、集成服务,打造基层治理“一站式”综合体。

以往,辖区群众遇到问题不清楚去哪个部门解决,跑来跑去都跑出了“火气”。如今,胜利镇综治中心的“升级改造”,实行一站式受理,分级分类规范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快速化解,“群众只需跑一地”不再是“口头禅”。



 “人员+制度”,群众愿意“走进来”



 

群众办事最怕进不了门找不到人,无形之中形成一道“心墙”。针对这一潜在现象胜利镇党委政府解放思想,主动求变,镇政府机关大院不再设置围墙,“畅快”办公,让群众能来能往、常来常往。同时进一步优化镇综治中心人员配置,由镇党委专职副书记担任综治中心主任,择优选择有着丰富基层经验的“老干部”担任专职副主任,公安、司法、民政等单位实行轮流入驻,在充实人员的同时优化队伍结构。

群众反映问题旨意在于把解决问题好。现如今,综治中心既是一个矛盾‘接收站’,是一个信息‘流通站’,更是一个调解‘终点站’,镇党委政府安排党政班子成员每日在信访接待大厅开展接访工作,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复杂矛盾纠纷实行下访、约访制度,结合镇创新建立的“三级调解”制度,把走下去与请上来、解难题与理情绪、清单化与常态化结合起来,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应。2024年,共化解矛盾纠纷35件,镇党政班子成员累计接访47人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下访、约访9次。



“一庭+两所”,联动联调“解民忧”





  

“真心感谢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让我们的土地纠纷能得到彻底解决......”城北村村民余某红激动地说。

调解一件纠纷,赢得一片民心。近年来,胜利镇深入贯彻落实诉源治理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实质性化解矛盾的要求,将“一庭+两所”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镇综治中心主任负责召集“一庭两所”进行集中研判会商,积极搭建和推进“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推进重心前移和化解力量下沉,实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构建整体联动、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调处机制,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诉前,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共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平安胜利新“枫”景。2024年,胜利镇开展诉前调解25件,调解成功1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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